DB14∕T 3102-2024 市场监督管理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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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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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ICSICSICS ICS ICSICSICSICSICS ICSICS 14,山西省地方标准,DB 14/T 3102—202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2024 - 09 - 14发布,2024 - 12 - 14实施,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 14/T 3102—2021,I,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 1,4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1,5 合法性审核范围 合法性审核范围 合法性审核范围 合法性审核范围 ...1,6 合法性审核机构 合法性审核机构 合法性审核机构 合法性审核机构 ...2,7 合法性审核内容 合法性审核内容 合法性审核内容 合法性审核内容 ...2,8 合法性审核程序 合法性审核程序 合法性审核程序 合法性审核程序 ...5,9 合法性审核意见 合法性审核意见 合法性审核意见 合法性审核意见 ...6,10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 ..7,附录 A(资料性) (资料性) (资料性) 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格式 .8,附录 B(资料性) (资料性) (资料性)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意见格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意见格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意见格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意见格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意见格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意见格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意见格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意见格式 .9,附录 C(资 料性) 料性) 市场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工作流程 市场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工作流程 市场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工作流程 市场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工作流程 市场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工作流程 市场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工作流程 市场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工作流程 市场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工作流程 市场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工作流程 市场监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工作流程 10,DB 14/T 3102—2021,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管法治监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5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玖零零幺质量研究院(山西)有限公司、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志强、王敬、李悦、琚玉芳、苗丽娟、姜浩,DB 14/T 3102—2021,1,市场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 行政规范 性文件合法审核行政规范 性文件合法审核行政规范 性文件合法审核行政规范 性文件合法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合法性审核范围、合法性审核机构、合法性审核内容、合法性审核程序、合法性审核意见、档案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合法性审核,合法性审核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形式、程序、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的行为,4 基本要求 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等,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 确保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合法性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应提交集体审议。不应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5 合法性审核范围 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 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取决于文件内容,即判断文件内容是否同时具备外部适用性、普遍适用性、反复适用性等特征:,—— 外部适用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为制定部门对外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事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DB 14/T 3102—2021,2,—— 普遍适用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对符合适用条件的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具有普遍约束力;,—— 反复适用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其有效期内可以反复适用。 以下情形不纳入审核范围:,—— 使用党委(党组)文号的文件;,—— 各类涉密文件;,—— 会议文件(包括会议通知、纪要、讲话材料);,—— 商洽性工作函;,—— 工作规划、计划、要点(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属于重大行政决策,应进行合法性审查);,—— 工作考核、检查、行政追责等方面的文件;,—— 行政部门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规定;,—— 人事任免及工作表彰、通报;,——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构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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